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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新闻] 重磅专利药折戟印度市场带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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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18: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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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专利上诉委员会于8月8日撤销了爱力根(Allergan)公司涉及青光眼药物Ganfort和Combigan的专利。这是西方制药公司在印度一系列知识产权和药品定价裁决中所遭受的最新打击。其实早在去年印度就撤销了辉瑞(Pfizer)抗癌药索坦(Sutent)、罗氏(Roche)丙肝药派罗欣(Pegasys)、默沙东(Merck & Co)哮喘药气雾剂悬浮剂配方的专利。所有这些被撤销的理由中,均包括缺乏创新。今年4月,印度最高法院拒绝了诺华(Novartis)抗癌药格列卫(Glivec)的专利,称该药是一种已知分子imatinib(伊马替尼)的修订版,该裁决为更多的这类案件树立了先例。8月2日,印度撤销葛兰素史克(GSK)乳腺癌药物泰立沙(Tyverb/Tykerb)在该国的一项专利。8月4日,印度宣布部分撤销罗氏公司乳腺癌重磅药物赫赛汀(Herceptin)的专利。这些举措,进一步挫败了西方制药公司寻求在印度快速增长的130亿美元药物市场攫取更大市场份额的期望。
     由于美国经济复苏步履蹒跚、欧债危机解决曙光难现,活跃的新兴市场成为各大国际制药巨头利润的增长点,特别是其专利原研药的利润巨大,多年来为企业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何保持这些原研药的光辉过往,延长其市场垄断,各大药企使出了浑身解数。米内网跨国业绩数据显示,上述多数重磅药在2012年全球销售额创出新高。
     印度是世界上第二大人口大国,随着社会进步,人口寿命越来越长。伴着西风东进,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心脏病、糖尿病和癌症等疾病成为了主要杀手,而由于此类疾病病程长,治疗费用变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在印度,一个疗程的曲妥珠单抗所花费的1.5万美元比人们年平均工资的10倍还要多,而且无此类专攻特定类型乳腺癌的替代品。为了治病,人们不得不忍受昂贵的救命药或放弃治疗。而对制药巨头来说,企业未来的增长点大部分会来源于这些新兴国家,所以也不愿意在像印度、中国和巴西这样的中等收入国家削减药品价格。为了打击制药巨头的企图,印度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国医药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专利。这一规定阻止了跨国公司尽可能延长产品专利寿命的做法(即通过改进早期的产品获得专利),导致制药巨头在印度申请药品专利频频遭拒。
     2012年印度政府首开专利强制许可,迫使拜耳将抗癌药多吉美(Nexavar)授权给本土Natco公司,推出廉价的仿制药,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是在无法获得、支付不起或不能适当提供的情况下,国内企业可以生产和销售仿制产品,但应向持有专利的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今年4月,印度最高法院驳回了诺华抗癌药格列卫的一项专利,称其是一个已知分子伊马替尼专利的修订版本,首开对“渐进式创新”否决的先河。所谓“渐进式创新”,是指对既有科技发明的改良和深化,旨在延长原始发明成果的保护期,是为仿制者设置的障碍。这是制药界传统的策略和通行的做法,但在印度已不被允许。葛兰素史克的乳腺癌药物泰立沙的一项专利被否决,沿袭了对“渐进式创新”不予批准的裁定。此事源起于德国企业在印度的Fresenius Kabi Oncology公司对拉帕替尼和拉帕替尼的二甲苯磺酸盐专利发起挑战,最终拉帕替尼活性分子的专利得以继续保护至2019年,而其二甲苯磺酸盐则被否决。一系列的举措冲击了制药巨头掘金快速增长的新兴印度市场的企图。
      中国和印度有着许多相同的历史境遇,且同属经济最活跃的金砖五国,近几年两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都非常快,引起全球的注目。但两国人口众多,2012年世界人均GDP排名,中国和印度均靠后。位于法国里昂的国际肿瘤研究署曾根据184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推测,全球肿瘤新发病例数将从2008年的1270万增至2030年的2220万。并且随着发展中国家逐步形成与西方国家相同的生活方式,发达国家常见的那些癌症的发生率,也必将在这些国家中猛增。怎样获得廉价的救命抗癌药,成为摆在每个政府面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我国,2012年5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中国政府可向具备实施条件的公司颁发强制许可证,生产专利药品的仿制品。正式开始向不合理的专利垄断发起挑战。近期,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了吉利德公司的艾滋病和乙肝药物Viread(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在中国的专利,支持奥锐特制药有限公司对Viread专利的无效请求,对吉利德公司而言是一个打击。而在早前,巴西和印度也已经判决替诺福韦的专利无效。印尼则颁发了强制执行。我国此次的专利事件不是由于政府的专利强制许可,而是被一家公司成功地挑战被判定无效,以致国内制药企业均可仿制Viread。这个决定使政府在与制药公司进行定价谈判时更加强势。这是一个相当具有突破性的决定。我国的现状是2011年报告了将近93000艾滋病例,且有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和3000万慢性乙肝患者。由于Viread价格昂贵,大多数患者无力购买。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得不面对考虑优先级的问题,一方面希望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另一方面,让老百姓能负担得起医疗费用更是关键目的。
    日前有研究机构通过研究Citeline公司的Pharmaprojects/Pipeline数据库,分析2013年全球新药研发趋势,发现美国2013年新药研发市场的份额占比为49%,跌破50%大关,不过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而欧洲市场占比有所增长。令人吃惊的是亚太地区出现了占比下滑。这预示着今后的新药开发仍然以美欧发达国家为主导,而随着新药研发难度和成本增加、各主要疾病领域产品竞争愈发激烈,使得制药公司在新药研发领域的产品投入-产出比日渐下滑。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为节约研发成本,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试图通过增加产品的新适应症或使用其他生命周期管理方法来延长其品牌产品的价值。而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印度,面对国内巨大的用药需求,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利用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为老百姓提供又便宜又高效的救命药,值得所有医药相关行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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