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剑飞扬 发表于 2018-8-23 17:46:24

南开大学药学院招聘博士后

要求: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或网络药理学或生物活性测试


南开大学药学院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招聘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科研队伍的水平,充分发挥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扩大预聘师资储备,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设岗学科
化学生物学、结构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有机合成、细胞生物学、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肿瘤生物学、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等药学相关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外一流或国内双一流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SCI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至少1篇。有知识产权转化经验的优先。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3年以内。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独立思考、独立领导项目、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具有较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头交流能力。
三、申请材料
1. 填写博士后入站申报书,包括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博士期间主要研究工作内容、代表性学术论文(附全文)、所获荣誉和奖励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博士还未毕业提前申请的,请提供导师出具的可如期毕业的证明信)、身份证扫描件、代表作全文pdf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3.        博士后阶段的合作导师同时填写申报书,包括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在研科研基金等;
4.       导师及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各1封。
四、聘任程序
1.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年度招聘计划,面向海内外进行公开招聘。
2.学院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
3.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制定差异化的聘任时间、工作目标、薪酬标准等。
4. 经学院考核通过后,学院向学校提交聘任报告,经学校审核通过,学院、导师(课题组)出资薪酬到账后,方可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五、聘任期限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二或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一至三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
六、工作目标
(一)第一个聘期
1.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仅认可化学、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和综合性期刊五类期刊)上发表的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药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的SCI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二区及以上),(论文分区采用学校人事处下发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世界科学前沿分析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分区数据,按照药学院分区认定。)。
2.积极申报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3.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学校、学院和课题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第二个聘期
1.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仅认可化学、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和综合性期刊五类期刊)上发表的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药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的SCI论文累计达到4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一区、2篇二区或4篇二区)), (论文分区采用学校人事处下发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世界科学前沿分析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分区数据,按照药学院分区认定。)。
2.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博士后基金或其他国家基金至少1项。
七、考核办法
聘期内与学校、学院、导师(课题组)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目标、岗位职责、薪酬标准、权利义务等。
(一)第一个聘期
1.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2.第一个聘期到期后,学院组织教授会议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者,可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须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二)第二个聘期
1.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2.第二个聘期起,可申请参加学院副高职称评聘或相应的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或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将依据药学院评审副高职的要求和条件。如评上副高职称者或入选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即可转入南开大学事业编制内人员,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如未能晋升副高职称或入选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须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学院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三)在聘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开除处分的;
2.违反国家、天津市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3.因工作失误或失职给学校或学院造成重大损害、损失。
八、薪酬标准
1.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第一个聘期不低于20万元/年(税前),其中学校和学院的承担15万元/年,导师承担不低于5万元/年;第二个聘期不低于20万元/年(税前),其中学校和学院的承担14万元/年,导师承担不低于6万元/年。
2. 享受天津市给予对博士后每人一次性5万元生活补贴。
九、其它管理规定
1.享受南开大学住房补贴,可根据《南开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周转住房;
2.子女入学(小学)、入托等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3. 入站后学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出站后学校颁发博士后证书。享受国家和天津市各项博士后政策,包括基金申请、出国项目申报等。学校鼓励、支持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申报国家基金。
十、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南开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药学院
                              2018年7月16日


有意者请发送简历到:jianpinglin@nankai.edu.cn
(截止日期:2018年8月2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南开大学药学院招聘博士后